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6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7,294,5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7,294,5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1.260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260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广蓉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7,294,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7 《关于公司 48,302,2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0 年 度
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48,302,2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度
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7、议案 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庆洋、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