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9,771,789.32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6,310,715.90 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8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1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