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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或“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4,71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1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      28,167.06            25,745.06

    发和产业化项目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      17,664.32            16,502.32

        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4,667.69            33,547.69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0,499.07          95,795.07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可循坏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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