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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于 2024年12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70.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9.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69.39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924.4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1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节余资金/剩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金额(调  余资金    实施主体

                                  整后)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                                  长沙赛恩斯环
 1  程技术有限公司成  10,481.81  5,057.52  5,784.39 保工程技术有
    套环保设备生产基                                      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赛恩斯环保股
 2  限公司研发中心扩  7,085.00  7,085.00          -  份有限公司
        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433.19  7,433.19  2,028.08 赛恩斯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小计        25,000.00              7,812.47        /

  1 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          /      5,969.79        /

          资金

          合计          /          /      13,782.26        /

    注:上述数据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5,784.39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 2,028.08 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5,969.79 万元,具体情况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以及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
 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付款项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生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情况开立相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开立,相关账户仅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