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2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9,512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3,54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5%。其中,首次授予 1,685,04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8%,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0.91%;预留授予168,5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0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93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22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如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9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34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6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各归属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满足归属条件,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 100% 0%
例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
(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4月21日 13.42元/股 1,675,040股 121人 168,500股
(首次授予日)
2024年4月2日 13.42元/股 168,500股 14人 0
(预留授予日)
注: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3.93 元/股调整为 13.4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