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3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3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1,531,3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1,531,3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4.3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3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高伟荣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邱江传、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126,307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1,531,307 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 2022 年 3,006
6 度利润分配的 ,307 100 0 0 0 0
议案》
《关于 2023 年
度董事、监事、 3,006
7 高级管理人员 ,307 100 0 0 0 0
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申请综 3,006
8 合授信额度并 ,307 100 0 0 0 0
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伟荣、蒋国民、邱江传、王朝晖、高时会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云龙、田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