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高伟荣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 8.00 4.34% 0.08%
员
2 蒋国民 董事、总经理 8.00 4.34% 0.08%
核心技术人员
3 邱江传 董事、董事会秘书 8.00 4.34% 0.08%
副总经理
4 王朝晖 董事、财务总监 8.00 4.34% 0.08%
副总经理
5 高亮云 副总经理 8.00 4.34% 0.08%
6 黄剑波 副总经理 8.00 4.34% 0.08%
7 闫虎祥 核心技术人员 3.20 1.74% 0.03%
8 刘永丰 核心技术人员 3.20 1.74% 0.03%
9 孟云 核心技术人员 2.00 1.08% 0.02%
10 高时会 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1.00 0.54% 0.01%
11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 110.10 59.72% 1.16%
工(111 人)
预留 16.85 9.14% 0.18%
合计 184.35 100.00% 1.9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
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除高伟荣、蒋国民、邱江传、王朝晖、高亮云、黄剑波、闫虎祥、刘永丰、孟云、高时会之外,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