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9.40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29)。
(五)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六)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七)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九)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的限 本次归属数 量占已获授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票数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李辉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7.00 2.80 40
吴春生 中国 董事、财务负责 5.00 2.00 40
人、董事会秘书
张小潞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 2.00 40
QINGYUE
PAN(潘 美国 研发中心负责人 2.00 0.80 40
清跃)
张熠 中国 研发中心经理、总 2.00 0.80 40
经理助理
姜宏伟 中国 研发中心经理、总 2.00 0.80 40
经理助理
毛瑞川 中国 研发中心经理 2.00 0.80 40
秦英谡 中国 研发中心经理 2.00 0.80 40
小计(8 人) 27.00 10.80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5 人) 71.50 28.60 40
合计(73 人) 98.50 39.40 40
注:1、上表已剔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
划设定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 1 名激励对象及在本次归属的资金缴纳过程中自愿放弃本批
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3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