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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升股份”)于 2024 年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晶
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9.152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4,916,360.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08,612,441.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6,303,919.39 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0Z001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晶升股份          南京银行南京紫东支行        0169200000002784

          晶升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638997799

                            京分行北京西路支行

          晶升股份          南京银行珠江支行            0156240000003576

          晶升股份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8110501014302164110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南京栖霞支行        125914172310603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拟注销在招商银行南京栖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晶升半导体、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公司将与晶升半导体、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相应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新账户信息以后期登记为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将转入新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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