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审核
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1,25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6,625,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21,365,252.83 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2,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008,865,252.83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 006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萤石网络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拟投
总投资额 入金额 总投资额 入金额
1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240,420.10 220,920.10 240,420.10 179,488.91
2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 80,050.28 80,050.28 80,050.28 67,989.55
3 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39,075.06 39,075.06 39,075.06 30,852.61
4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 81,805.46 33,805.46 81,805.46 33,805.46
目
合计 441,350.90 373,850.90 441,350.90 312,136.5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92,498.69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比例约 51.53%。结合目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投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建设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现场施工建设安排延缓,当前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