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0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2 月 7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
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瞿晓铧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4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4,970.1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1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2,485.0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回购价格上
拟回购资金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用途 限测算回购数 回购实施期限
总额(亿元) 的比例(%)
量(万股)
股权激励及/ 自董事会审议通
或员工持股计 5-10 2,485.09 0.67-1.35 过回购方案之日
划 -4,970.18 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七)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1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49,701,78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5%。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39,771,314 87.84 3,289,473,103 89.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8,446,010 12.16 398,744,221 10.81
总股本 3,688,217,324 100.00 3,688,217,324 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1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4,850,89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39,771,314 87.84 3,264,622,208 88.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8,446,010 12.16 423,595,116 11.49
总股本 3,688,217,324 100.00 3,688,217,324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648.9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10.73 亿元,流动资产 416.84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
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1.54%、4.75%、2.40%。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7.41%,货币资金为 187.95 亿元。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