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
1、项目一:呼和浩特阿特斯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GW 单晶拉棒、40GW 单晶坩埚项目。
2、项目二: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池+5GW 组件+5GW 新材料项目。
● 预计投资金额:
1、项目一:预计总投资为 80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2、项目二:预计总投资为 60 亿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 风险提示: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预计投入资金较大,后续需要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3、成本控制的风险。随着硅料产能逐步扩大,硅料价格也在逐步降低,从而影响单晶硅棒、切片及下游产品的价格,影响项目盈利。公司需要时刻保持技术先进性、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降低经济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阿特斯”)经
营战略和产能布局,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投资建设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确定一期具体落地项目为年产
20GW 单晶拉棒、40GW 单晶坩埚项目、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池+5GW 组件+5GW
新材料项目。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一:年产 20GW 单晶拉棒、40GW 单晶坩埚项目
(1)公司名称:呼和浩特阿特斯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为进;
(3)注册资本金:21.6 亿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单晶硅棒生产及销售&单晶坩埚生产及销售;
(5)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
项目二: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池+5GW 组件+5GW 新材料项目
该项目公司尚未注册,预计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人民币,预计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特斯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配套年产 20GW 单晶拉棒、40GW单晶坩埚项目;
(2)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丁香街以北,思源中路以东;
(3)项目内容:
新建年产 20GW 单晶拉棒生产、40GW 单晶坩埚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物。项目
建设总用地约 1000 亩,建筑面积约 100 万平米。
(4)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80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9 个月;
(7)项目收益:投资回收期为 3.2 年(不含建设期);
(8)项目退出:为了优化公司的制造布局,公司决定在呼和浩特新建制造基地,是管理层基于公司的未来战略规划和对未来行业发展研判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投资决策,本项目建成后由公司安排人员来负责运营、生产和销售,因此本项目暂不涉及退出机制,暂没有考虑退出方案。
(二)项目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特斯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配套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池
+5GW 组件+5GW 新材料项目;
(2)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丁香街以北,思源中路以东;
(3)项目内容:
新建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池+5GW 组件+5GW 新材料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
物。项目建设用地约 900 亩,建筑面积约 80 万平米。
(4)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60 亿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12 个月;
(7)项目收益:投资回收期为 2.3 年(不含建设期);
(8)项目退出:为了优化公司的制造布局,公司决定在呼和浩特新建制造基地,是管理层基于公司的未来战略规划和对未来行业发展研判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投资决策,本项目建成后由公司安排人员来负责运营、生产和销售,因此本项目暂不涉及退出机制,暂没有考虑退出方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概述
为加快项目进度,项目将通过代建公司代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式推进。呼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及国资平台,落实代建项目所需资金。同时,阿特斯项目公司就代建公司股权回购事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
权回购协议”)。代建的每个产品类项目建设工程,在已交付代建项目使用过程中由阿特斯项目公司支付租金,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通过租赁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协议”)另行约定。公司拟对阿特斯项目公司后续签署的租赁协议及股权回购协议出具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1、如阿特斯项目公司未能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向代建公司支付或足额支付租金的,公司就差额部分及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补足义务;
2、如阿特斯项目公司未能按照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足额回购代建公司的股权,公司无条件承担剩余股权的回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此承诺函实质构成了公司对阿特斯项目公司的担保事项。
租赁协议、股权回购协议及承诺函尚未签署,最终以达成的协议及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阿特斯项目公司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陆续设立阿特斯项目公司,均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成立的项目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呼和浩特阿特斯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为进;
(3)注册资本金:21.6 亿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16 日
(5)经营范围:单晶硅棒生产及销售&单晶坩埚生产及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
因项目公司新设立,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支持阿特斯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定为其后续支付租金及股权回购等事项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由于此承诺函实质构成了公
司对阿特斯项目公司的担保,故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1.0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7%、8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关于投资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实施本次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过程中,拟为项目公司后续支付租金及股权回购等事项履行差额补足的担保义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呼和浩特年产 20GW 单晶拉棒、40GW 单晶坩埚项目和年产 10GW 切片+10GW 电
池+5GW 组件+5GW 新材料项目是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鼓励发展的新能源产业,可以享受呼和浩特市政府产业引进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单晶拉棒、坩埚等上游产品生产领域的竞争地位,并完善产业链上下游的整体布局,在立足并加强主业发展基础上,完善光伏产业链,有利于公司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六、项目投资风险:
1、本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环评、能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预计投入资金较大,后续需要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3、成本控制的风险。随着硅料产能逐步扩大,硅料价格也在逐步降低,从而影响单晶硅棒、切片、及下游产品的价格,影响项目盈利。需要时刻保持技术先进性、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降低经济风险。
七、上网公告文件:
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