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5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签订《落户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进,由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另行签订相关正式投资协议,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
本协议中的项目将采取分阶段建设的方式进行,投入及建设的周期较长,且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落户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先锋”)
关联关系说明:中芯先锋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及中芯先锋与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中芯先锋与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浙江
省绍兴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子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签订<落户协议>的议案》。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落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中芯先锋作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可的集成电路企业,拥有建设 12英寸集成电路技术及制造能力,并有意在滨海新区谋求更大发展,计划三期 12英寸中试项目的基础上,实施量产项目,预计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合计形成投资222亿元人民币、10 万片/月产能规模的中芯绍兴三期 12 英寸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绍兴滨海新区也希望加快当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于双方前期项目合作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署了本次落户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承诺全力确保本项目如期开工和顺利建设、确保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级、市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绍兴市及绍兴滨海新区、越城区现行及今后出台的相关奖励扶持政策。此外,甲方将为本项目提供包括土地、人才、财政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并承诺通过地方政府产业基金为本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拟出资不超过总注册资本的 25%。
2、乙方权力及义务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研发、制造及营运等工作,承诺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甲方的统一政策规定。乙方将通过发挥链主型企业带动作用,协助甲方共建集成电路上下游配套产业园,并根据产业状况协助提供项目论证参考性建议。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1、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乙方母公司(绍兴中芯集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按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完成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生效。
2、违约责任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非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豁免相应责任和义务,并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但应及时向对方履行通知义务。当不可抗力事件的善后事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协议可解除。协议解除后相关善后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因乙方主观原因不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或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暂停对本项目相应的扶持政策的后续兑现,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返还已经取得的各项补助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中的项目将采取分阶段建设的方式进行,投入及建设的周期较长,
且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
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协议的
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进,由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另行签订相关正式投资协议,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所述的投资规模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