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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
                                    资总额            额          资金金额

  1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    45,000.00        411.53          426.35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3.49        8,113.02        7,838.8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9,021.64

  4  南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      5,508.66        5,508.66        5,508.66

      项目

  5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    25,600.49        25,600.49      19,524.84

      水资源化回用项目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

  6  司年产 2500 吨水处理药      2,530.35        2,530.35        1,024.54

      剂项目

  7  “资源化、产品化、数字      5,441.83        5,441.83        2,786.66

      化” 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合计                                  56,605.88      46, 131.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不排除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