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3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区域扬尘污染治理原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0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61 元,共计募集资
金 63,223.0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6,617.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605.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1-00054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 45,000.00 33,984.2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源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3.49 13,621.68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合计 73,943.49 56,605.8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
资总额 额 资金金额
1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 45,000.00 411.53 426.35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3.49 8,113.02 6,608.1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9,021.64
4 南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 5,508.66 5,508.66 5,508.66
项目
5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 25,600.49 25,600.49 17,000.64
水资源化回用项目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
6 司年产 2500吨水处理药 2,530.35 2,530.35 269.86
剂项目
7 “资源化、产品化、数字 5,441.83 5,441.83 248.92
化” 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合计 56,605.88 39, 084.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81.45%,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但由于区域扬尘污染治理原因,未在原定日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态的日期 态的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年 6 月 2023年 10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