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 1.50 亿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5 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 计划/已使用募集资
投资金额 金金额
1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注) 45,000.00 411.5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113.02 8,113.02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
3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7,253.30 5,508.6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5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 25,600.49 25,600.49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水
6 处理药剂项目 2,530.35 2,530.35
7 “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研发项目 6,307.92 5,441.83
合计 114,805.08 56,605.88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根据上述公告,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行了变更,411.53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是该项目变更前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该项目已变更为上述表格的第5、6、7项募投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2-001)。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已将2022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