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466 证券简称: 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 2021-00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密惠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份,承办过中青旅、中国科传、先进数通、通合科技、碧水源、中电广通、梅泰诺、北方创业、中原特钢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通合科技、金科环境等IPO申报审计工作以及中原证券、宏源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10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专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将依据工作量和市场水平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 2021年 增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收费金额(万元) 88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 -
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
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同意2021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