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
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GreenTech Environmental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 203 号洛娃大厦 C 座 2 层 209-226 房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开发行新股 2,569.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东不公开发售
发行股数 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25%
保荐机构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招商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招商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
参与战略配售 额,获配股数 1,284,500 股,获配金额 31,611,545.00 元。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4.61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4 月 2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0,27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04 月 2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五、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详情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重大风险因素
投资者需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同时,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发行人以下风险予以特别关注:
(一)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核心技术应用风险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或工艺路线,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公司的产品、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济失去竞争力,从而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及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2017 年至 2019 年,
公司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58.43%、79.37%和 87.89%,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比较高,总体呈上升趋势,但 2017 年受其他非膜水深度处理和资源化项目影响而较低,未来若公司存在个别较大项目未应用公司的核心技术,则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比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二)经营风险
1、项目执行风险
公司的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执行周期,项目环节较多且复杂、专业性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常仅负责工艺设计、核心装备制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和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与储备的项目数量增长较快,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但仍存在因业主单位聘用的土建承包商未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土建工作,或项目建成后配套水电设施、进水情况等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水处理系统由于进水水质未达到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或偶遇突发事故以及其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导致污废水资源化难以实现目标,均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成本超支,从而给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2、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开支变化风险
公司水深度处理业务一般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下属的投资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可能因地方政府预算或其他政策变动出现延迟付款或变动情况。整体来看,各地政府对环保项目投入支持力度一直在加大,但受地方经济和地方政府财力变化影响,公司有关项目涉及的当地政府或其下属投资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出现不利
变化,从而对公司项目开展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污废水资源化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向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出售资源化产品(再生水)获取收入,少量收入来源于向地方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尽管我国北方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但该类项目收入仍可能因工业企业产能下降而出现收入下降风险,此外,污水处理费价格也受特许经营协议限制,存在价格调整受限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4、持续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该类业务是通过项目的形式来开展,公司需要不断承接新的项目来维持该类业务的持续增长。由于该类业务获取受到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的市场开拓、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则会对公司该类业务的获取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增加了运营类业务和资源化产品销售业务的规模,由于上述业务通常可持续 8-30 年,如果未来发生了影响公司业务开拓的消极因素,如行业政策发生改变、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则会对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业务以项目形式开展及客户变动较多的风险
报告期内,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以项目的形式开展的,项目实施周期通常为 6 个月至 24 个月,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的供水及污废水建设投资主体、总包单位、工业园区投资管理主体、大型工业企业等,各期主要客户贡献收入随着每个项目的进展而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承接新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随着项目的进展,新项目确认收入逐步增多,从而导致各期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多。由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收入、毛利率存在差异,且同一项目可能存在不同的业务类型组合,一个项目完工或客户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唐山艾瑞克股权回售相关的风险
2018 年,发行人将唐山艾瑞克 100%股权转让给瑞能工业水基础设施亚洲有限公司,转让协议中约定有回售条款,在唐山南堡再生水厂出现重大问题,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转,或发行人主动放弃为该项目提供运营服务等情况时,回售条款会触发。虽然根据该项目的历史运作情况,触发上述回售条件的可能性很低,但是仍不排除触发回售的可能,届时发行人将有义务将唐山艾瑞克股权购回。
7、原平中荷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即投入生产的风险
2018 年 7 月,发行人与原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水处理研发制造中心京
津冀转移项目合作协议》,为了兑现“当年完成搬迁,当年投产、当年纳税”的约定,立即启动了工厂从北京向原平的搬迁、临时厂房租赁,以及在自有土地上新厂房的建设等工作。在租赁厂房生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完成在租赁厂房内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项目立项、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在2019 年 8 月完成了相关新厂房建设后,新厂房开始投入使用,租赁厂房不再使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厂房尚未完成消防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及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虽然原平市政府于 2019 年 8 月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原平中荷不会因为上述情况受到原平市政府及下属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并将协调下属行政机关尽快办理新厂房相应手续,但是发行人仍面临上述新厂房相应手续可能一直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以及仍面临被上级政府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届时可能需要重新建设新厂房,并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逾期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比例分别为 17.36%、33.70%和 30.26%,上述逾期主要是受客户性质的影响,公司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