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42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3.73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7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和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进行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00 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93,428 股,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为80,01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1,193,428 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 78,816,572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81,657.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合计转增 31,526,62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
111,536,62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含),现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 53.73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生
效。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送股,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是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78,816,572×0.10)÷80,010,000=0.0985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78,816,572×0.40)÷80,010,000=0.394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5.00-0.0985)÷(1+0.3940)=53.7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53.7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6,6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53.7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58,3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0%。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