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3-006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88,350.4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元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提名朱元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