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11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50 万元,内控审计 15 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