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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谷科技: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磁谷科技: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81.5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8,612.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55.4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56.85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编号为苏公 W[2022]B11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        24,000            24,000

          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000            9,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12,000

              合计                  45,000            45,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七)审议程序

  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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