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
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立华先生、
董继勇先生、吴宁晨先生、徐龙祥先生、肖兰花女士、王树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
举吴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吴立华(主任委员)、董继勇、赵雷;
2、提名委员会:赵雷(主任委员)、吴立华、黄惠春;
3、审计委员会:黄惠春(主任委员)、吴立华、夏维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维剑(主任委员)、吴立华、黄惠春;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黄惠春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包金哲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莉女士、刘永亮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及于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3)及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 12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董继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肖
兰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宁晨先生、杜志军先生、林英哲先生、傅
安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兰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继勇先生、肖兰花女士、吴宁晨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
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肖兰花女士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无异议,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 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 年 12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铮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铮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 025-52699829
传真: 025-52699828
邮箱: nanjingcigu@cigu.org.cn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 99号(江宁开发区)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无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月 30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杜志军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
工程师。1994 年 8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4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柯诺(江苏)木业有限公司电气部技术员、部门经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总工办副总工程师;201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志军先生通过南京宝利丰智能装备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英哲先生,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
工程师。2009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英哲先生通过宝利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006年 5 月,任南京华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6 年 6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南京市江宁区拓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8 月至 2013 年 3月,任南
京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安强先生通过宝利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铮佑先生,198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
证书。2013 年 6 月至 2015年 4 月任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专员;
2015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江苏省紫光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 年 5月
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铮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