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英方软件
股票代码:688435
2023 年 6 月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 2049 弄 16 号楼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日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曾大鹏先生的辞职报告。曾大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曾大鹏先生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曾大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曾大鹏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曾大鹏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本次提名冯胜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冯胜钢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
截至目前,冯胜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目前,该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简历
冯胜钢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1996.04-2001.05,担任河北邮电管理局、邯郸市邮电局干部;2001.05-2002.07,担任中国电信数据通信局干部;2002.07-2013.05,担任中国网通/联通集团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2013.05-2019.04,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平金融服务公司总经理;2019.04-2020.05,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2020.05-2022.10,担任香港京基集团投资经理;2023.05 至今,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截至目前,冯胜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胜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