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后续的工商变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的 50%以上;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 50% 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超过 5000 万元;
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超过 500 万元;
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过500万元。……
且超过500万元。……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 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会议议案内容
应 与 上 述 提 请 给 董 事 会 的 完 全 一
致。……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 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也应向年度股
述职报告。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
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最迟应当在发出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二条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八十二条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 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 选人,由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
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
4、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形成书面提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
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确的审查意见;
4、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形成书面提
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5、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
的权利。
以上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
(二)选举董事和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 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
以拟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 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 (二)选举董事和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 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 以拟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
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 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
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
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
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
明。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 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
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清偿; 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处罚,期限未满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其他情形。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 限尚未届满;
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有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