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数量:53.15万股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宏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等相关公告。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93 人调整为 9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5.6万股调整为 212.6万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53.9 万股调整为 53.15 万股。公司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 13.1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2.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等相关公告。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53.15 万股限
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