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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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4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 18 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4、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票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两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股东举手表决)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9、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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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如下制度: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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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现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情况。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公司应 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提交当釆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 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会提名,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删除)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公司应当釆
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者监
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 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名,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 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 提交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
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
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
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