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7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603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1,0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9 家,主要分布于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50,968.97 万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丹丹,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霞,2003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段奇,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 80.0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
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以 2022 年度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坚持公正、客观的执业态度,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并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