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5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47,795.7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元。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846.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9.75万元。于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795.7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116.88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27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356号)。经审验,
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税金转回金额为人民币384.16万元,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4,809.0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257,214.22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63万元,发行费用支出为人民币1,650.04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3,714.16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到账金额 417,386.88
2 加:承销保荐费增值税转回 384.16
3 加: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 4,809.01
4 减:募投项目支出 257,214.22
5 减:手续费支出 1.63
6 减:发行费用支出 1,650.04
7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
8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3,714.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988018889888888 52,399,719.60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109598888888 225,012,252.79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902098010988 28,291,704.98
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道岔长沙星沙支行 431704888019988888896 43,134,389.07
分公司
株洲中铁电气物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888018877888888 61,147,327.42
有限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铁建重工新疆有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704889018877778888 127,156,175.36
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合计 537,141,569.22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8,865.89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257,214.22万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650.04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63万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 费 用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 司 合 计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295,327,174.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5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
计 人 民 币 1,295,327,174.35 元 , 其 中 : 置 换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289,074,302.18元,置换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252,872.1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发布《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