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836 人
师
2023 年(经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 客户家数 675 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况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 项目质量复
师 核人员
姓名 翁志刚 李鸿霞 杨熹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2013 年 2001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07 年 2010 年 2004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09 年 2010 年 2016 年
合伙)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22 年 2020 年 2020 年
供审计服务
2023 年,签署永兴 2023 年,签署
材料、金石资源、传 震有科技 2022
音科技、震有科技、 年度审计报
凯尔达和天奈科技 告;2022 年, 2021-2023
2022 年度审计报 签署震有科 年,签署贝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告;2022 年,签署 技、创业慧康 仕达克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金石资源、凯尔达和 等 2021 年度审 2020-2022 年
天奈科技 2021 年度 计报告;2021 度审计报
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震有 告。
年,签署金石资源 科技、创业慧
2020 年度审计报 康等 2020 年
告。 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执行震有科技 2021 年
1 李鸿霞 2022 年 12 月 19 监管谈话 深圳证监局 年报审计项目时部分审计程序
日 执行不到位,被深圳证监局采
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10.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00 万元,合计审计报酬 130.00 万
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市场化确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报酬金额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