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15,334,424.0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137,004,629.57 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281,932.49 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回购股份 1,055,366 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9.8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9.8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 2022 年度以人民币 1,009.8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拟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合理,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现状以及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相关内容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合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