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1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786,662,5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05,538.94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73.36 万元,2022 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421.7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4,714.15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1,795.9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300.55
项目投入 B1 27,940.7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2 1,374.21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B3 7,000.00
动资金
项目投入 C1 16,773.36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2 421.70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C3 3,000.00
本期发生额 动资金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 C4 6,901.70
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C5 1,010.00
项目投入 D1=B1+C1 44,714.15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2=B2+C2 1,795.91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D3=B3+C3 1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动资金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 D4=C4 6,901.70
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D5=C5 1,01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0,470.61
-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470.61
差异 G=E-F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470.61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20.61万元,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为 1,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750.00 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7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 7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00100100291504 96.35 活期存款
司深圳深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 44250100019000001268 73.27 活期存款
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 10886000000059601 - 已注销
圳蛇口支行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4573779672 77.76 活期存款
司深圳滨河支行
本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039292703004194178 47.39 活期存款
司深圳红岭支行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4373910508 - 已注销
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本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79100078801000001241 - 已注销
圳泰然支行
震有软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00100100303640 52.00 活期存款
司深圳深南支行
西安震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09024410602 - 已注销
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齐鲁数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1907745210702 1,373.84 活期存款
司济南分行舜耕支行
合 计 1,720.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