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1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786,662,5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3,656,961.06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 713,005,538.94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震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8,000 万元陆续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 13,922.09 13,922.09
2 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 19,748.89 19,748.89
3 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 10,825.76 10,825.76
4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13.09 10,013.09
合计 54,509.83 54,509.8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金额 金额
1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 13,922.09 13,922.09 13,922.09 -
设备开发项目
2 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 19,748.89 19,748.89 14,060.69 -5,688.20
3 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 10,825.76 10,825.76 16,513.96 5,688.20
统开发项目
4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 10,013.09 10,013.09 10,013.09 -
项目
合计 54,509.83 54,509.83 54,509.83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940.79 万元,累计收
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1,374.2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7,733.9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997.2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 万元,其中 1,801.7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 万元用于在
建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 14,060.69 万元增加至 16,648.89 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累计投 尚未使用 利息及理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入募集资 入进度 的募集资 财收入净 金(3)+(4)
额(1) 金(2) (%) 金金额(3) 额(4)
下一代互联网
宽带接入设备 13,922.09 9,196.24 66.06 4,725.85 271.36 4,997.22
开发项目
应急指挥及决
策分析系统开 16,513.96 12,232.27 74.07 4,281.69 108.23 4,389.92
发项目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017.82 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390.87 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6 日、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198.00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99%股权,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公司已与交易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已向各交易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易各方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