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412,129.0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 193,6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552,700.00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10,574.71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44%。
2020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
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