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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7

恒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5,172,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5,532,200.0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NOR 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318.00            20,318.00

 2    通用 MCU 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731.00            17,731.00

 3    CiNOR 存算一体 AI 推理芯片研发项目        12,339.00            12,339.00

 4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25,000.00            25,000.00

                  合计                          75,388.00            75,388.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但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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