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烁股份”或“公司”)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监事
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9)。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截至 2024 年3 月 31 日,本次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别于2023年7月和2024年 1 月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 35,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 2024 年 1 月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 8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除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1,250 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在 2023 年-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8%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 2022 年营业收 A≥Am X=100%
入为基数,对应考 80%≤A/Am*100%<100% X=A/Am*100%
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A) A/Am*100%<80%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5%
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4]230Z1246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6
亿元,未达到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1,250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6,250 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变更为 66 人,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00,000 股变更为 1,173,75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5 人变更为 34 人,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变更为 320,00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