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 的限制 占 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 票数量 权 益总额 案公告时公司总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任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3.00 2.50% 0.04%
技术人员
2 赵新林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50% 0.04%
3 唐文红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2.00 1.67% 0.02%
4 周晓芳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60 3.00% 0.04%
5 张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1.67% 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 82.40 68.67% 1.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2 人)
三、预留部分
预留部分 24.00 20.00% 0.29%
合计 120.00 100.00% 1.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 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 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 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 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