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3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 1 号 8 楼会
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监事秦继忠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