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1,800,794.37 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13,300,360.57 元。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大股东提议中期分红暨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中的提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027,995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 3,678,40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869,918.40 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9.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74,124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770,555.0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3,678,403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 154,853,594.96 元,合计分红金
额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27.14%,占 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25.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
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