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及转增比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博”或“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118,412,342.40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34.32%;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
司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5,041,900.56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8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 135,819,480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26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8,412,342.40 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38,000.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测算 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78,450,342.44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1.7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总股本 135,819,480 股为基数测算,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260,000股,合计转增65,934,1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1,753,62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的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