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经事后复审发现相关内容有误,现对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5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额(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 自公司董事会
计划或股权激 500,000-1,500,000 0.37%-1.10% 5,000-15,000 审议通过回购
励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
售条 104,000 0.0766 1,604,000 1.18 604,000 0.44
件流
通股
无限
售条 135,715,480 99.9234 134,215,480 98.82 135,215,480 99.56
件流
通股
总股 135,819,480 100 135,819,480 100 135,819,480 100
本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数据。
更正后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8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5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额(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 自公司董事会
计划或股权激 800,000-1,500,000 0.59%-1.10% 8,000-15,000 审议通过回购
励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
售条 104,000 0.0766 1,604,000 1.18 904,000 0.67
件流
通股
无限
售条 135,715,480 99.9234 134,215,480 98.82 134,915,480 99.33
件流
通股
总股 135,819,480 100 135,819,480 100 135,819,480 100
本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数据。
除上述更正内容调整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