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募投项目之“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
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 号),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 68,137.91 万元,超募资金为 62,567.5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0,131.18 50,131.18
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8,006.73 8,006.73
司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8,137.91 68,137.9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结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62.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253.46 万元用于对“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6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4,837.00 万元用于对“投资印度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进行追加投资。本议案已提交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具
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待付合 利息收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A 累计募集资金 同尾款 入净额 剩余金额
支付金额 B C D E=A-B-
C+D
江苏中信博在 12,090.46 9,449.87
印度投资新建
贾什新能源私 (约 1822.00 (约 1387.34 0.00 0.00 2,640.59
人有限公司项
目 万美元) 万美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超募资金募投项目“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0.5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募投项目“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超募资金募投项目“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将超募资金募投项目“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此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上述超募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将上述超募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