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规范稳定运营。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监函
[2022]0010 号)《关于对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一)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的业绩预告和 2022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业绩快
报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才
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蔡浩、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程、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怀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义君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相关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违规事项进行内部总结,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