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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08:中信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688408:中信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
环进行,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2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03.4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6,631.18        56,631.18

  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8,006.73        8,006.73

                    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4  投资印度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    11,603.04        11,603.04

  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        37,000.00

  6              剩余超募资金                7,464.53        7,464.53

                    合计                      130,705.48      130,705.48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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