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获授权益占本
获授的权益 获授权益占本激
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 励计划授予权益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 5 人)
于鹏晓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80 0.97% 0.01%
王敏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3 2.17% 0.03%
智伟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1.61% 0.02%
张春庆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1.61% 0.02%
李红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1.61% 0.02%
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共 151 137.32 73.80% 1.01%
人)
三、预留授予权益 33.92 18.23% 0.25%
合计 186.07 100% 1.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
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
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
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激励对 获授的权益数量 获授权益占本激 获授权益占本激励
激励对象类别 象人数 (万股) 励计划授予权益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总量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管理支援类 25 26.70 14.35% 0.20%
生产营销类 59 52.69 28.32% 0.39%
研发技术支持类 67 57.93 31.31% 0.43%
合计 151 137.32 73.80% 1.0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