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03.46 元,其中超募资金 625,675,703.46 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7%。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2.88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25.3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03.4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8 月 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56 号《验
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0,131.18 50,131.18
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8,006.73 8,006.73
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4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 6,500.00 6,500.00
加投资
5 投资印度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 7,253.46 7,253.46
6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8,500.00
7 剩余超募资金 30,314.11 30,314.11
合计 130,705.48 130,705.48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对超过部分予以适当使用。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
资金 18,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9 月 13 日,中信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8,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18,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