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成股份”)于 2022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97.065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269.94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6,233.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035.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实施主体
号 算总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12 吋显示驱动芯片 97,406.15 97,406.15 78,000.00 汇成股份
封测扩能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980.84 8,980.84 5,000.00 汇成股份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9,035.96 汇成股份
合计 156,386.99 156,386.99 132,035.96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