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 1666 号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999,32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999,3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74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74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董事孙政民及独立
董事梁新清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51,525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6,999,325 100 0 0 0 0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普 52,547,800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4,451,525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0 0 0 0 0 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0 0 0 0 0 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0 0 0 0 0 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关于 2022 年 4,451,525 100 0 0 0 0
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3 年 4,451,525 100 0 0 0 0
度公司及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7 《关于董事、高 4,451,525 100 0 0 0 0
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9 《 关 于 续 聘 4,451,525 100 0 0 0 0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6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5、7-9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 7 已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郑可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