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6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卢源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卢源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并同意以 13.95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