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00 公司简称:凌云光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凌云光 688400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顾宝兴
电话 010-523495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电子信箱 BODoffice@lusterin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854,464,820.39 5,007,045,116.53 -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941,143,266.10 3,890,949,471.25 1.2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83,212,797.21 1,288,650,414.70 -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015,480.33 79,206,150.47 1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9,552,700.83 71,907,104.78 -3.27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613,282.58 -62,976,464.8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 4.95 减少2.64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9.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9.0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89 13.51 增加3.38个百分
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3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质押、标记或冻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结的股份数量
量
姚毅 境内自 43.20 200,237,818 200,237,818 200,237,818 无 0
然人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 境内非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国有法
司-深圳市达晨创 人 5.26 24,375,934 24,375,934 24,375,934 无 0
通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杨艺 境内自 5.08 23,539,767 23,539,767 23,539,767 无 0
然人
富联裕展科技(深 境内非
圳)有限公司 国有法 4.38 20,313,281 20,313,281 20,313,281 无 0
人
王文涛 境内自 3.64 16,883,703 16,883,703 16,883,703 无 0
然人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 国有法
级基金股份有限公 人 1.97 9,119,927 9,119,927 9,119,927 无 0
司
卢源远 境内自 1.87 8,685,368 8,685,368 8,685,368 无 0
然人
杨影 境内自 1.82 8,414,781 8,414,781 8,414,781 冻 2,000,000
然人 结
宁波凌杰企业管理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 1.71 7,947,268 7,947,268 7,947,268 无 0
伙)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 1.49 6,895,039 6,895,039 6,895,039 无 0
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的关联关系为:姚毅、杨艺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
的说明 控制人;王文涛担任宁波凌杰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严担任宁波凌光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以上外,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